摘要:★关于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2021年8月27日在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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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在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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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在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中共下陆区委《关于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下复[2021]5号)的批复精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成立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委员会,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王毅敏同志为下陆区选举委员会主任;
夏忠强、张智敏、杜显鹏等同志为下陆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熊伟、徐爱民、刘克涛、冯小红、吴浩、江洪涛、杨健、陆才庆、陈锋、黄志明、梅益明、陈增旺、孙章华、卢亚杰等同志为下陆区选举委员会委员。
选举委员会实行席位制,人员变动后实行递补调整,不再另行发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熊伟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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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吴锦志同志为下陆区监察委员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吴锦志同志为下陆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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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8月27日在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锦志同志为下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徐慧玲为下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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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吴红英同志辞去
下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在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下组干[2021]40号文件和吴红英同志提出辞去下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下陆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红英同志辞去下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辞职后,报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The End-
来源 | 首善下陆